转发学校关于2011级硕士研究生答辩时间安排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14-02-24浏览次数:857

各学院、全体研究生及导师:
    根据合工大政发【2008】66号《合肥工业大学关于硕士研究生学制、学习年限和学位论文答辩的暂行规定》,2011级研究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学位论文答辩。答辩时间如下:
    按期答辩时间为2014年3月20日至4月20日,延期半年答辩时间为2014年9月15日至9月30日,延期一年答辩时间为2015年3月20日至4月20日,其它时间不予办理学位论文答辩。
    不能在规定的学制内完成学业,确需延期毕业的研究生,应提前两个月办理延期毕业手续,填写《研究生延期毕业审批表》。
    请各学院认真做好答辩时间安排的宣传动员工作,保证全体研究生都能在规定的时间进行答辩,同时,要采取有效的措施对论文质量进行把关,保证论文的质量。
    请全体研究生导师根据答辩时间,合理安排科研项目及论文指导工作,保证研究生具有足够的时间撰写论文,并能够按期答辩。
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教务部研究生培养办公室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2014年2月18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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